幸好程心也没追问。
丢掉酒楼的工作后,郭宰去煤气站应聘送气员。
他有些赌气。做生产工人被工厂欺压,做服务生被食客祸害,那他干脆打一份工资日结的,衣着不光鲜保准不会招惹麻烦的工作罢了。
送气员这个职业一次过满足了他以上两个要求,同时也有两大缺点。
一,收入低,送一瓶气才给2元。
二,非常辛苦,每瓶气重达30公斤,好些时候要帮客户将气瓶从一楼扛到三四五六七楼,爬楼梯那种。
郭宰未敢将这份工作告诉程心,她肯定会反对吧,但他真的需要颓废一段日子,只出卖劳动力,其余的不想不计较。
昨天郭宰一口气送了30瓶气,收了60元报酬,今日他留家中休息。
他完全放松地躺沙发上,看电视机里新闻主播报道香港那边的消息。
最近,又一个关于申请居留权的案件,由终审法院给出判决结果。
该案件的原告何氏,父母均非香港居民。他们在回归之后不久,持双程证去港探亲,何氏母亲当时怀孕,便在香港生下何氏。何氏父母因无居港权,后来返回内地,何氏则被留在香港,由其拥有香港身份证的爷爷奶奶照顾。
入境处发现何氏之后,对其发出遣返通知。他家人不服,向高等法院提出讼诉,声称拥有居港权。高等法院依照《基本法》,认为在特区回归前后于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都具有居港权,所以判定何氏胜诉。
败诉的特区政府不服,提出上诉,上诉庭维持原判,特区政府再上诉到终审法院。
彼时人大释法已经出台,按照人大的解释,何氏这种情况是不具有居港权的。
然而香港法律界大部份人士,对于人大释法接受程度不高,认为那是管过界,妨碍香港司法独立,于是乎,有些斗气的成份,终审法院五位法官坚持自己对《基本法》的见解,统一意见裁定何氏拥有居港权。
这审判结果又引起巨大的舆论风波。
有人担心特区政府会否再次寻求人大释法,推翻终审法院的裁决?有人则思考,这个结果会否导致大量内地孕妇前往香港生子,为求居港权?
在各方关注下,卫生局高官表示,回归之前就有内地孕妇去香港产子,香港的医疗体系有足够的能力与条件应对将来的情况,大家无需担心。
而特区政府出乎意料地没有向人大求助,默认了终审法院的判决。
这个新闻出来后几天,郭宰接到郭父的电话。
电话里,郭父平静地说:“你得闲吗?得闲过来香港看看我。”
郭宰握着话筒,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郭父又说:“我前几天扑街,扭伤腰骨了。你做儿子的,探望阿爸不应该吗?”
郭宰脑袋轰轰轰响,回了句:“应该。”
他以最快速度办了港澳通行证,连程心都没有通知,一个人坐车去深圳过关。
离开香港半年有多,郭宰又一次踏上这片土地,感受难以用言语形容。
他非常熟悉跑马地怎样去,花了不多时间就抵达同福楼a座8楼c。
第142章 第 142 章
郭宰按了门铃,屋内“叮当”一声,接着是脚步声。
门上有猫眼,对方在开门前瞄了两眼,门锁才被扭动。
郭宰从渐开的门逢看到兰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