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春笙从骨子里就不是一个勤劳致富的人,上辈子家里靠拆迁一夜暴富,他也是混混日子上完大学就回来宅着靠收租子混吃等死了,这辈子虽然一开始挺倒霉的,穿成了一贫如洗的野生小妖,没想到时来运转,本以为和他一样属于贫下中农的猫爷,竟然是当今陛下的长子!就算是个半妖,架不住人家都个当皇帝的爹!一夜之间便成为了有封地有爵位有俸禄的郡王,成个亲,满朝文武都来送礼,简直是……杰克苏爽文的标准套路!
连带着他这个野生河蚌妖,也成为了郡王妃,每年朝廷会有六千两银子的俸禄,外加年节赏赐什么的,一年什么都不干就能收入过万两,换算成软妹币,起码也值个千把万吧?
想想自己每年什么都不做就能分红上千万,白春笙突然有些心虚,早知道上次陛下来主婚,应该给陛下多做几个好菜的,这可是他们的金主爸爸!
知道自己现在的身家不会吃不起饭之后,郡王妃很爽快地命人去采买了一大篓河蟹,预备晚上给三郎做顿丰盛的,三郎就要回去了,下次见面还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呢,不过,白春笙并不会阻止三郎回去,龚夫人苦了半辈子,好不容易能和儿子团聚了,谁又能忍心拆散他们母子呢?
这个季节其实不是吃河蟹的好时候,母蟹还没有黄,公蟹的肉也不算多,不过,谁让这里是皇城呢?皇室宗亲们素来爱吃各种河鲜海鲜,商贩们也投其所好,为了能赚取更多的银钱,多的是养蟹的农户错开时节投喂螃蟹,让挥金如土的贵人们在这炎炎夏日也能吃到肥美的螃蟹。
当然了,和所有反季节销售的东西一样,反季节的螃蟹也是贵到离谱,算下来一只三两重的河蟹就要一两银子,若不是刚得知自己嫁入了豪门,抠门成性的白掌柜哪里舍得买这么贵的螃蟹吃?
而现在,“豪门媳妇儿” 白春笙拎着一只河蟹的蟹爪,嫌弃地颠了颠,撇撇嘴:“怎么这么瘦?没有更大的螃蟹了吗?他们是不是瞧不起咱们清河郡王府?”
“王妃恕罪!实在是……今日去的迟了,大些的河蟹都被人买走了,明日老奴定然亲自带着人去挑最大的螃蟹回来!只是这银子……”管事的这几日已经深刻了解了这位新主子的抠门,就是那种买了一条鱼,恨不得将鱼鳞都吃掉绝不浪费的性子,怎么王爷刚出征,就变得这般奢侈起来?难道是受了什么刺激?
担心王妃想到出征的王爷心内郁闷,管事的简直巴不得他多花些银子,好忘了王爷出征这桩事儿。
“罢了!这螃蟹吃多了寒凉伤胃,明日让人去早市买些大虾,再买些刺少肉多的大鱼回来,晒干的贝肉也要买个十几斤回来,命人泡发了我有用处。”
河蟹虽不大,不过吃也算能吃,这般大小的河蟹,其实拿来做肉蟹煲正合适。
白春笙家以前在大学门口有个商铺,就是租给别人开店卖肉蟹煲的,因为蟹煲用料实在味道也好,生意非常火爆,88元一大盆肉蟹煲,再加两个素菜,足够几个小女生饱餐一顿了,非常实惠,白春笙也经常跑去吃,一来二去便跟着厨房大师傅学了两招,虽然没学到人家的炒蟹秘制调料,但是味道也算不错的。
命帮厨将河蟹去掉蟹腮、蟹肠等不能吃的部位,宰杀切块,热油锅,放入葱姜蒜爆香,倒入螃蟹翻炒,一边炒一边加入自己配的调味料,等到螃蟹炒到蟹壳变红之后,倒入准备好的鸡爪和鹅掌,然后倒入半锅水,盖上锅盖焖煮。
鸡爪和鹅掌是早就准备好的半成品,洗净汆水的鸡爪和鹅掌,先用油炒了,加入香料焖煮,注意不要煮的太烂了,差不多表面呈现金黄色的时候捞出来备用就行了。
月末一炷香的功夫,肉蟹煲就做好了,锅底还有些汤汁的时候,白春笙将上面的螃蟹和鸡爪鹅掌盛出来,把泡发好的粉条倒进去,借着汤汁将粉条煮熟,最后一起倒入肉蟹煲里,满满一大盆红彤彤的螃蟹,煮到软糯的鸡爪和鹅掌,还有吸饱了汤汁的粉条,散发出浓郁的螃蟹的鲜香。
太子殿下都不想回宫了。
“殿下不如用了晚膳再回宫吧?”白春笙笑眯眯地看着太子殿下。
“那弟弟就恭敬不如从命啦!”太子殿下从善如流地坐了下来,漂亮的圆眼睛片刻不曾离开那一大盆肉蟹煲。
他从小锦衣玉食,也算是吃遍这天底下的山珍海味了,可是,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这般烹饪鲜美的河蟹。
都说河蟹需得隔水清蒸,肉质才最为鲜嫩。可是,换了一种做法,明明看起来如此粗鄙,斩成块状的螃蟹毫无美感地堆叠在一起,和粉条、鸡爪、鹅掌纠缠在一起,味道却又是如此的浓郁鲜美。
今夜若是不留下用膳,只怕晚上是睡不着了。
太子殿下舔了舔嘴唇,飞快地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螃蟹塞到嘴里。
鲜美的汤汁十分浓郁,吮吸了汤汁之后,里面的蟹肉浸泡了汤汁,也变得比清蒸的蟹肉多了一股浓郁厚重的口感。
三郎不是第一次吃这样的蟹煲了,自然知道里面的配料其实比螃蟹本身更加美味,第一筷就夹了一只鹅掌过去。
和鲜美的河蟹一起烹饪过的鹅掌,吸取了螃蟹的鲜美和鸡爪的厚重胶质,加上 本身的胶质,一口下去,简直满满的都是感动,太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