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抽丝(上)(2 / 2)

六迹之大荒祭 萧鼎 1527 字 15天前

荒盗现在看起来已经像是整个大荒原上的毒瘤了,不止是人族,就连像白马部落这样的强大富庶部落都十分讨厌这些人。

荒盗无恶不作,暴虐成性,以抢掠为生。在最早的时候,荒盗其实是那些被人族击败的荒人所组成的组织,他们结合在一起,向大荒原和祖先发誓,对人族要以血还血,要血腥报复,然后集结成队重新出发,和人类死战到底。

这样做的结果是,荒盗他们确实杀害了不少人,同时也触怒了人族高层,在天神教巫师的帮助下,人族派出军队碾压了他们,杀死了很多很多人。

只是,在大荒原上最不值钱的永远都是荒人的性命,他们就像是野草,一波接着一波,热血被砍出,溅洒在原野,又养育了下一代的种子。

渐渐的,荒盗日子很难过了;渐渐的,他们发现自己并非英雄,甚至还有部落讨厌他们;渐渐的,荒盗将抢掠的对象转移到了同族人的身上,然后他们发现荒族的人比人族更好抢!

这真是一个悲伤、尴尬而又无可奈何的发现。

荒盗为祸甚烈,荼毒荒原,大荒原上大大小小的荒族部落都深受其害,有许多部落在权衡利弊后都纷纷向人族这里求援求助,甚至还有一部分部落原本不愿投降臣服人族的,结果被丧心病狂的荒盗折腾得没办法,不得不向人族圣城投降以换取庇护的例子。

作为这片荒原上最凶残也最可怕的一股力量,荒盗极度地仇视人族,所以每年在荒原上的巡逻兵总会有一些无声无息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他们是巡逻兵最可怕的梦魇。

在与何秋林分开的时候,殷河海曾经半开玩笑地问过他一个问题:“我以前在圣城里的时候,曾经听说过那些荒盗野蛮到了极点,甚至有些还吃人肉,这件事是真的吗?”

那句话他是笑着问的,但是何秋林则是盯着他的眼睛,一直看到殷河的笑容没了之后,才慢慢地点了点头,道:“真的。”

※※※

像白马这样的荒族部落,其实已经从原来的荒族人中蜕变了,再没有先祖那种凶悍、热血、狂野的性格,变得温和起来。当然,这种变化是好是坏无从说起,也许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们变得更加享受生活,更加富裕文明,更好打交道了,至少人族是喜欢这样的部落的。

殷河同时也知道,在人族中其实也有一部分人,确切地说,就是他以前呆的那个世家贵族子弟圈子里的人。很多年来,像他这样的贵族子弟早已不事工作,不动刀兵,或许作威作福鞭打刀砍一些平民奴仆时他们很擅长,但大多数这样的世家子弟,从来都没有出过圣城。

他们对圣城之外的世界一无所知,只要离开了圣城那堵高墙,离开了家族对他们的庇护,他们就必死无疑。

殷河有时候会想,曾经自己也是其中一份子的这些人,大概和白马部落也有些像吧。

他一个人走了两天,天黑了,还剩最后一段路。

只要明天走完就可以回到圣城,完成自己第一次的任务,然后得到五天的休息时间。

太阳落山的时候,殷河找到了上次过来时,何秋林指给他看的足够安全的休息地方,取下挂在战马身上的毛毯,将马匹绑好在身边树干上又喂好清水粮食后,就这样以地为席以天为被,沉沉睡去。

半夜的时候,殷河是被一声凄厉的惨叫声惊醒的。

他猛地从地上坐起,觉得脸上有些湿漉漉的,伸手一摸,感觉大概是露水,而不远处的马匹也站了起来,打了响鼻,不停踱步,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安。

殷河立刻站起来走到马匹身边,用手轻拂它的肩背,让它先安静下来,随即目光如电,向四周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