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2 / 2)

于是,宫中各个嫔妃都以能用上这种香膏为荣,这风潮很快刮到了宫外,许多富贵人家的小姐、夫人一掷千金也想求到这令太后倾慕的香膏方子。

安岚前世最好识香,硬缠着谢侯爷给她弄到了一盒,又凭着好奇在闺房闻了又闻,终于辨出这香膏之所以珍贵,是因为里面加了寻常难见的雪莲花籽。

所以,无论京城贵女们如何渴求,这香膏始终是高不可攀,平日里最爱跟风的香料铺也是一筹莫展,雪莲籽是何其珍贵的材料,就算能让他们侥幸弄来几包,也根本做不出几盒。

可安岚却觉得,这雪莲籽一定有办法替代。前世她还是那个身娇肉贵的侯府嫡女,只记挂着拿那盒膏四处显摆,也懒得多做钻研。这一世却不一样,这盒小小的香膏,也许是她能翻身的唯一机会。

过了不到半月,这盒浓梅香的风潮果然自宫中吹到了民间,安岚见时候差不多,将房里做好的几盒香膏让琼芝拿去香铺里寄卖,果然只一天就被识货的人给抢空。安岚再雇佣宅子里的仆妇一起帮忙做,短短几日就卖出上百盒香膏。

甄夫人这时才终于明白女儿在做什么,她并不急着看账目,也不多做点拨,直到有一天,庄子里做出的香膏再也卖不动,才将她唤来,问:“这次的香膏,你一共赚了多少钱?”

安岚一脸邀功地笑着:“足够上宅子里明年的开销。”

甄夫人赞许地笑了笑,又问:“可你知道你错在哪里吗?”

安岚眨了眨眼,轻声问:“是不该放在香铺里寄卖吗?”

甄夫人点头道:“那城中的商贩最善跟风,虽然我不知道你是用了什么法子,能做出如此逼真的香膏,但是商人谋财,光是寄卖分成如何能满足。他们一定会想尽法子,摸出你到底用的什么方子。一旦他们找到这香膏的奥秘,你做的还如何卖得出?”

谁知安岚不急不恼,只冲甄夫人一脸神秘地笑道:“娘亲为何不看看宅子里前段时间的账目呢?”

甄夫人觉得奇怪,连忙差人拿来了账本,然后发现庄子里几乎所有的钱全被购置了蔷薇花籽。安岚在旁笑呵呵道:“其实这方子确实不复杂,无非是我找到了替代雪莲的办法,就是用廉价的**加蔷薇籽一起煮成,我也想过,一旦我仿着做出一盒,迟早会被人仿着做出第二盒。幸好这冬天里蔷薇籽本就不多,我干脆提前把城里大部分的蔷薇籽全买下,娘给我看的书里,不是有个词叫囤积居奇,现在城里的香商用了我的方子,就必须买我们手上的蔷薇籽,这样他们赚的越多,我们也就跟着获利越多,这样,岂不是最一劳永逸的法子。”

甄夫人又惊又喜地阖上账册,然后把女儿搂进怀里,眼眶湿润地说不出话来。

安岚靠在母亲怀里美滋滋地盘算,这次赚的钱,已经足够他们过上和侯府无异的好日子,可想到马上就要到腊月,却让她心中暗暗一惊:那件事……也快要发生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带着病更新一章,一堆人骂女主傻,文收和作收都在掉,真的让作者想沮丧大哭。我知道你们急着看女主逆袭打脸,但是在作者的计划里,这一段时间应该是女主慢慢修炼升级的过程,也是她和三皇子慢慢交心的过程,甄夫人和三皇子都会是她的老师,这一段应该是她生命里最温情的部分。其实让作者下场解释自己的意图就是笔力不够的表现,所以也只能躺平任嘲,但还是希望大家能多给点耐心,这是一篇女主成长文,布局也比较大,这才4万字而已,希望大家不要那么快就对女主下定论,不要那么快对本文下结论,非常感谢。

第11章 太子

宣元十八年,成帝驾崩,宫中皇权更迭、风云突变时,安岚正仰头站在豫王府的桂树下,指使侍女采摘桂花。府里就有最新鲜的莲藕,同桂花一起碾成粉,蒸出的藕粉桂糖糕,那是她丈夫李徽最爱吃的一道甜食。

浅黄的十字花瓣四处乱飞,安岚被过浓的桂香熏得鼻头发痒,正提着裙裾左躲右避,抬头时,却正好撞见豫王和他身边冒死收留的三皇子。

那是她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位传说中久病不出的皇子,也是她第一次发现,这生得白璧柔泽般的男人不光是个病秧子,还是个残疾。

他的尾指是不能动的。

在某次家宴上,三皇子多喝了两杯酒,被豫王无意问起,忍不住道出实情。

宣元五年,还不足半月就到腊月新年,太子突然来访送了他一只棕榈凤头鹦鹉,谁知他收下仅仅几日后,那只鹦鹉竟在笼中毙命。太子为此大发雷霆,称这对鹦鹉是番邦进贡而来,整个京城也找不出第二只,气得狠了,就随手抄起一个砚台砸下去,竟硬生生将他小指打断。

安岚还记得,李儋元说到此处,偏头用宽袖遮住双眼,羸弱的肩头微微颤动,虽无人见他掉泪,却都忍不住心生出几分怜爱和同情。同时憎恨起那位残暴的太子,竟忍心因一只鹦鹉对弟弟下这种狠手。

而今年就正好是宣元五年,算算日子,恐怕太子马上就要送出那只鹦鹉,然后就会借此废掉李儋元的一只小指。

安岚为此事左思右想,几乎彻夜难眠。仿佛两只小虫在她耳边嗡嗡闹腾,一只叫她不要多管闲事,就算说出一切,让李儋元能逃过一劫,也必定会对她生出更多怀疑。另一只却骂她太不厚道,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少年就要被人把手指打断而狠心不理。

最后,安岚内心那团还算旺盛的良心占了上风,她想起那少年漂亮而骄傲的脸,终究是不忍心它被人添上悲恸的裂纹。

于是,安岚没带丫鬟和肖淮,偷偷溜出了宅子,让马车夫带她去了三皇子的别苑。

可刚被蒋公公领进了院门,她一眼就看见那只装在银笼里的棕榈凤头鹦鹉,顿时泄气到差点哭出来。都怪她每日纠结耽搁,还是没能阻止李儋元收下这只惹事的破鸟。

而现在,那只浑身玄黑的鹦鹉,正趾高气扬地踮着爪子,竖起长长头毛,弯勾似的噱嘴轻啸一声,仿佛在对她这个闯入者示威。

安岚心头正是不快,迎着那鹦鹉挑衅的目光走过去,狠狠回瞪了它一眼,心说:“你最好给我好好活着,别给李儋元惹事!”

“你喜欢这只鸟?”

一道慵懒的声音飘过来,安岚连忙转头,看见李儋元被蒋公公扶着走出来,他似是一步路也不想多走,刚跨过外厅门槛,就往院子里准备好的宽椅上坐下。身体陷入柔软的皮毛坐垫,面前被摆好暖炉香茶,安岚耸了耸肩,心说:“这人还挺真会享受。”

今日难得放了晴,暖阳从云层中探头,为少年苍白的脸颊添上层血色,看在安岚眼里却觉得他整个人都仿佛多了些温情,心思一转,突然想出个两全的法子,小步走过去笑道:“是啊,以前从未见过这种鹦鹉呢,是什么时候送来的?”

李儋元低头吹拂茶汤,借白雾掩住他眉间闪过的厌恶,淡淡道:“不过两日吧。”

安岚在心中快速盘算,距太子发难左右也不过几日了,于是乖巧地替他把烧好的沸水注入另一只茶杯,小心地问道:“那我能天天来看它吗?”

李儋元惊讶地转头,又瞥了那鹦鹉一眼,似乎想看出那鸟儿哪来的魅力,不过既然小姑娘自己送上门来,他很快藏起心中那一丝疑惑,敛眸回了句:“随你。”

于是,接下来的几日,别苑里上下都知道有位小姑娘为新来的鹦鹉成了痴,日日来看望不说,还缠着喂养换水的小厮,叮嘱他务必仔细检查鸟食和水源,小心不能被人动了手脚。

这场景,连李儋元都觉得有趣,左看右看,也不知道那只黑炭似的鸟儿怎么就如此招她喜爱,可小姑娘每日准时来报道,他干脆也抱本书坐在旁边陪着,再让丫鬟多上些糖水糕点,哄得她眉开眼笑地与他攀谈。

转眼过了五日,眼看着那只鹦鹉越发地神采奕奕,安岚揉着发酸的肩满足地坐在圈椅里,随手拿了块枣泥糕塞进嘴里,李儋元已经为了她特地把那只鸟移到了外厅里,旁边还备了不少吃食,招呼之周到,令她觉得自己也没白为这少年筹谋。

随手掰了粒枣泥糕扔进鹦鹉嘴里,立即收回一个**的媚眼。安岚捂着嘴笑起来,要不说日久生情呢,她对着这只鸟足足五日,倒也生出几分真感情来。早在她发现这只鹦鹉的那日,就已经暗自下了决心,既然拦不住人送,她就得帮李儋元看好这只鹦鹉,别说伤了病了,连一根毛都不能让它掉,只要熬过了这几日,到了腊月新年,宫里事多,太子恐怕也顾不上这边了。

这样,她既不需要暴露自己,也能保证李儋元逃过此劫,无非是多费些心思而已,正当安岚边得意边拿着块帕子擦着手指上的糕屑,突然听见那鹦鹉笼里发出一声惨叫,再抬头时,那通体乌黑的宝贝鸟儿已经四爪朝天,歪头倒在了水盒边。

安岚腾地站起,浑身骤而转冷,下意识先看了眼旁边的枣泥糕,可是不对啊,她也吃了同样的枣泥糕,里面不可能有毒。再算一算时间,前世李儋元所说太子上门问罪的日子,刚好就在明日。她捏着僵硬的手指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叫住门口一个同样被这场景吓呆住的小厮道:“快去,把蒋公公找来。”

对着一只蹊跷惨死的鸟,蒋公公那张向来嘻嘻哈哈的脸上,也短暂地露出些深沉,然后他抬眸看了眼如临大敌的安岚,拎起鹦鹉脖子,叹息道:“可怜的鸟儿,只怕是不适应这冷天儿,给冻死了,也罢也罢,快埋了算了,省的三殿下看了伤心。”

安岚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急切道:“这厅里日日烧着火龙,怎么会偏偏今天冻死。可它的所有吃食我都让他们检查过,不可能出问题。这鹦鹉死的不简单,可不能随便埋了啊。”

蒋公公把鹦鹉的尸体托在手掌心,斜瞥了她眼,意味深长道:“该死的,迟早就要死。死了就要埋掉,小姑娘也别伤心了,这就是它的命。”

然后他佝偻着腰身,却脚步地往外走,冰凉的绸袖从安岚的指尖滑走,令她终于领悟到一件事:原来无论她怎么守着,这鸟是一定会死的。它在被送来时就喂了□□,迟早有天会发作,所以蒋公公才会说,这就是它的命。

可他又如何会知道,等待自己那位三殿下的,又会是怎样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