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2 / 2)

女子的黑色长发挽成了绝美的盘发,玉肩圆润,纤美的双臂自然下垂。虽然是背对着三人,看不见她的脸蛋,但是可爱的耳朵就像是玉雕出来的,就连耳朵都那么迷人。

她听见了三人的脚步,终于回过头来,一见顾震苏,就绽放出了一朵比瑶池仙水浇灌出的花朵更美丽的笑容,她轻启朱唇,明眸善睐地望着那个大步向自己走过来的俊逸男人,“震苏?”

惊叹了,就连声音都美得如同清冽的山泉水!听得人仿佛是在大夏天品尝着冰镇的鲜榨果汁,那么舒爽!

顾震苏骄傲地走上前,轻搂她的纤腰,在她欺霜赛雪、吹弹可破的甜美脸颊上轻轻一吻,“锦,我给你介绍两个朋友。”

牧锦笑眼弯弯地看着来人,“你们好。”

“这是我最深爱的女人,与我共度一生的人,牧锦,你们也可以叫她jazdia。”顾震苏先给两人介绍,然后重点给牧锦介绍了金发蓝眼的帅哥。

“这位是brown,我在美国的好朋友,布朗家族的唯一继承人。”

握住牧锦的手,用夸张的语调嫉妒地说:“eric,我明白你为什么要结婚了!如果我是你,我也十二万分的愿意!”

牧锦笑了起来,与他握手,“你好,我早就听震苏说过你了,你的华语水平真不错。”

“那当然,华国现在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场,哪个优秀的商人能够不学华语呢?”的性格非常阳光,说话也蛮直白讨喜。

牧锦抿嘴笑,和顾震苏对视了一眼。

李嘉雯站在后面,脸都绿了。

顾震苏这才介绍她,“这是李嘉雯,美国华商李家的女继承人。”

李嘉雯走上前,神情格外倨傲,用英语说:“eric,我的家族已经在美国生活了超过六十年,如今早就是美国人了。你们还是叫我的英文名emma吧。”

牧锦只用一瞬就看出了李嘉雯眼中的敌意,她那种不加掩饰的妒忌和厌恨,简直是昭然若揭。

这个女人喜欢顾震苏?

牧锦蹙蹙眉尖,也冷下了脸。

既然对方不给自己好脸色,自己又怎么会示弱?

两个女人飞快地握了下手,都没有说任何一句话。

见此情景,顾震苏瞪了一眼。都是你这个混蛋,谁让你带她来的?

看天花板,摸摸鼻子。

☆、第177章 情知起180

第一百八十章

两人既然赶上了婚礼彩排,自然要凑热闹在偏厅里看一看。

顾震苏和牧锦认认真真按着婚礼策划的步骤演习着,一起走到司仪的面前停下,听他说话,然后回答。

两人间或对视一眼,满面皆是情意。

坐在座位上看着,眼中充满了羡慕。他倒不是肤浅的觉得牧锦美貌,所以羡慕顾震苏。别看他玩世不恭的样子,其实他比顾震苏还要大上几岁,也该是成家立业的年纪了。

之前谈过不少次恋爱,却总是没有想要走进婚姻殿堂的欲望。而他听说,顾震苏和牧锦都是初恋,然后就决定结婚,这样的感情是他不能想象的,所以他很羡慕。

如果可以,谁又愿意不停的尝试感情呢?谁不想于茫茫人海中找到唯一之灵魂伴侣,一生一世在一起呢?

的眼神渐渐有点痴了。

看见别人幸福,有时候自己也会不知不觉翘起嘴角。

……可惜,这种状态被旁边混血美女的连连冷哼给打破了。

李嘉雯眼睛恨恨地盯着牧锦精致动人的侧脸,仿佛想要在上面盯出个窟窿来。

她追求顾震苏,看中的不是顾家在华国的地位,而是顾震苏在北美和南美开拓的市场,更是顾震苏个人的实力。

她在美国的富豪界也算是知名的美女,混血的容貌带给人神秘感,更兼有东方的柔媚和西方的火辣。虽然她个人并不是很满意自己的华裔血统。

李嘉雯最初也喜欢西方的肌肉猛男,高大威猛,壮实魁梧。初见顾震苏时,她对他身上那种优雅英儒的气质并不是看得很顺眼。

但是有一次顾震苏和几个朋友相约去纽约的夜店玩,出门取车时,碰见了有劫匪想抢劫他。当时在场的有三四个人,亲眼看见顾震苏身手利落地在短短几分钟之内,用华国的格斗技巧将那名劫匪制服。

他那永远得体的服饰下面,隐藏着爆发力极强的肌肉,温文尔雅并不代表他很弱,相反,那只是他对人对事的态度。

从那时起,李嘉雯就迷上了顾震苏这种迷人的东方气质,总是纠缠他,只要有顾震苏在的场合,她想尽办法都会去。

可惜,这种痴缠的方式不但没有获得顾震苏的好感,反而让他觉得很腻味、很讨厌。

李嘉雯不甘心,她觉得自己要容貌有容貌,要家世有家世,凭什么顾震苏看不上她?

得知心水的东方男人真的要结婚了,还要举行声势浩大的婚礼,她气得砸坏了三个手机,把自己房间里一套古董瓷器砸得稀巴烂。

她得知与顾震苏关系要好的几个美国朋友都得了请帖,偏偏没有自己的份,更是魔怔了一般,找到,非要成为他的女伴来参加婚礼。

是个很好说话的人,不得不答应,两人一同乘飞机到达华国。布朗家族和李家在华国都有产业和顾震苏一样喜欢冒险刺激,当即决定自己开直升飞机过来,李嘉雯也乘势就跟上了……

“哼,那身婚纱的风格很奇怪,根本不是大品牌。”李嘉雯眼睛如刀一样审视着牧锦身上的鱼尾婚纱,冷冷地说。

笑道:“那有什么关系,很美。”

“哼,一生就结一次婚,居然选用华国的婚纱品牌,真没有品味!”李嘉雯毫不留情地抨击着。

这次皱皱眉,没有附和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