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它不吃也死不了,可它大爷的最重要的就是口舌之欲啊。
别说杀他,撕了他的心都有,谁愿意给自己套个套。
只是,这个套一旦套上,就甭想再有加害与它有血祭效力的人的举动。
它越逆反,那小幼崽对它就越苛刻。
连只傻狗的待遇都比它强,人家顿顿是吃香的喝辣的。
对比自己,岂止一个凄惨能形容?
那傻够居然还同情它,一到吃饭点,就叼着狗盆,放到它跟前,狗盆里面是满当当的肉骨头。
吞咽了下横流的馋涎,它倨傲地扭过了头,它大爷不吃一只傻狗的嗟来之食。
那傻狗,傻啦吧唧地硬把狗盆往它跟前推,小眼神别提多哀求了。
大毛不屑地心说,莫不是傻狗凭的就是这傻样才讨的那小崽子的欢心?它要不吃,就对不起它这傻样。
只是,它刚把狗盆扒拉过来,小幼崽就走过来,带走了那盆肉骨头。
大毛心里那个气,别说拆房子,它都想吞了这天地了。
旁边那傻狗一看到小幼崽,尾巴摇的都快抽筋了,跑前跑后,围着那小幼崽打转,恶心的大毛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软骨头的傻狗!
可让大毛瞠目结舌的是,那小幼崽真就吃这一套,蹲下身,抚摸傻狗,还抱起傻狗,喂它吃骨头。
这待遇,还能再天壤之别些么?!
震惊过后,瞪着吃嘛嘛香的傻狗,大毛开始了反思。
反思后的大毛,改变了策略。
策略改变后,生活改善地不止一星半点。
不但顿顿有肉,平常还有零食,什么小炸鱼,小炸虾,鱿鱼卷什么的,简直不要太好吃,这其中,它最喜欢的就是小炸鱼了。
吃的好了,睡的也香了,看小幼崽也越发顺眼多了,软软嫩嫩的小幼崽的怀抱,其实还是很舒服的。
春光明媚,草长莺飞,万物复苏。
皇家猎场依旧是上次来时的模样,丁点看不出曾经在这里发生过血案。
各家带的人都在忙着扎帐篷。
京城有地位的权贵,几乎都在这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