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叶明珠没有看错。

那个人的确是封翎。

这一个礼多拜,封翎都快疯了。

他从小养尊处优,虽不能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罪?

别的乞丐可以为了钱,给人下跪,说吉祥话,可他就连腰都不愿意弯一下。每天就直着腰低着头拿个破碗,一声不吭的站在路口,哪个愿意给他一分钱?

每天也就是靳北城安排的人看他可怜,让人给他扔个块八毛的,也就够他买一两个馒头不至于饿死。

可即使这样,封翎也已经饿得经常眼睛发绿,眼冒金星,就连走路都觉得脚底下是软的。

每当路过他以前出入自如的高级餐厅,他更是懊悔的恨不得把头塞到裤裆里。

而且,封翎还爱干净。

本来靳北城给他的衣服就已经脏的看不出颜色,这几天又一直在他身上捂着,封翎觉得自己身上已经快发霉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一股刺鼻的味道。

比这个更要命的,还是人们看他的眼神。

以前的封翎是天之骄子,无论谁,都会因为他的出身和地位,给他几分薄面,不管内里如何,至少都是笑脸相迎的。

可现在,只要是看到他的人,都会用嫌弃鄙视的目光看向他,说他好手好脚不找个活计,就知道讨饭不劳而获。

这种有骨子里出来的鄙视,让封翎难以忍受。

每当走在大街上的时候,他都恨不得自己死在大街上。

他后悔了,如果当时拒绝靳北城,那大不了一死,虽然当时害怕,但死了一了百了,总比现在被人们的眼神凌迟强。

可是,现在后悔也晚了。

他又是个懦夫,没有勇气自杀,那就只能忍受人们眼神凌迟的折磨。

这几天,他无数次想要到峰忝国际楼下,或者叶家别墅附近找到叶明珠,和她拼个你死我活。

可是他一想起靳北城的眼神,就打消了这个主意。

他怕这种人间炼狱,但是他更怕死。

“妈妈,那个叔叔也是乞丐么?”

“别指,不礼貌,那个叔叔也是乞丐。”

“那妈妈为什么不给那个叔叔钱呢?刚才明明已经给那个奶奶和小姐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