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2)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放心,这事儿我不会跟你爹说的。”

吴擎远实在忍不住脸上的笑意道歉安抚,虽然他心里是真诚的,但发笑的样子看上去就很敷衍。

于是林阿默瞪着他,腮帮子鼓得更大了,气呼呼的。

这小模样看得吴擎远想控制情绪又破功了,笑了好一会儿,直到少年怨念的都想忍不住转身走人了,才压下来,赶紧把人抓住重新安慰。

“你别生气,我没笑你,我答应你,这事儿我肯定给你保密,不过你以后还是不要再来这里了,今天是我发现,明天难保就是别人了,到时候传到村里,你解释不清楚的。”

“可是我还要赚银子给阿弟念书呢......”林阿默很发愁。

“银子可以想其他办法,人言可畏,我们相信你,但村里人却不一定会理解,还有你的脸,我上次不是说过可以帮你治吗?过几天我就把药弄好开始给你医。”

这段时间一直忙着周哥儿认亲,忙着定居补房,之前答应帮林阿默治脸的事情就一直拖了下来。

“真的?我的脸真可以治啊?”

林阿默还是有些不可置信,吴擎远不提这事儿他都快忘记了,这块伴随了他十八年的胎记还真能治?

“可以,其实就算治不好,我觉得你其实也挺好看的,你不用嫌弃自己......”

吴擎远微笑,漆黑深邃的眼睛带着令人信服的感觉。

林阿默一下子被安慰到了,两只眼睛瞬间笑弯了起来,他还是头一次听到除了他爹弟弟和周哥儿之外的其他人这样说,就算明知道这或许是安慰的话,但他心里也开心极了。

可开心完他又开始担忧其他了“那,那吴大哥,治我这脸得,得花多少银子啊?”

林阿默非常担心,要是花得多,他还是不治了,反正都习惯了,家里的银子还是留给弟弟去念书比较好,脸又不能当饭吃。

“不用花银子,药草我们可以自己上山采。”

“真的?我我我,吴大哥你真是个大好人!”

巨大的惊喜令林阿默说话都结巴了起来,不知道说什么感谢,习惯性的就伸出双手抓住面前的东西寻求安全和真实感,激动得整个人都快跳了起来。

但因为刚才崴了脚,刚跳起来就‘哎哟’一声摔了下来,整个人摔到了吴擎远身上,脸撞到吴擎远胸口,亲密的接触让吴擎远身体瞬间僵硬了一下才放松下来。

“扭成这样还跳,快坐下,我帮你揉揉,然后去布庄,阿喜还在那里等着.....”

握了握刚才扶住林阿默的手,压下心头的悸动,吴擎远才垂下眼睑。

一面说话,一面将人扶到门槛上坐下,不由分说的伸出双手抓住男孩的脚踝,调动异能,隔着布料开始轻轻揉捏,动作亲密却又不失礼教。

“恩,谢谢吴大哥。”

林阿默乖乖点头,虽然觉得似乎有点不太合适,但看到吴擎远一本规矩的动作和表情也没拒绝,他的脚现在确实很痛。

不过自己这么隐私的脚被别人抓在手里,他总是活泼天不怕地不怕的小脸上却还是染上了一点红色,有些不好意思。

第22章 林家

醉花楼的后门虽然偏僻,可也不安全,为避免碰见熟人,吴擎远迅速用异能帮林阿默治好脚就带着人离开,返回布庄找到周哥儿,去吃了个午饭,才一起慢慢回村。

不过考虑到自己的异能太过逆天,他并没有完全让林阿默好起来,只是治好了扭伤的韧带骨头,留下一点微微不适,他不想被人当妖怪恐惧。

今天来镇上买的东西不少,布匹油盐酱醋该需要的生活物品吴擎远一次性全部买齐了,东西比较多,双手根本拿不了,他只能到集市雇辆牛车连人带货一起坐回去。

尽管柳树村离镇上不是特别远,但来回的路程加起来也得两三个小时,还是很不方便,所以能一次解决就懒得跑第二趟了。

一路回村的时候,吴擎远牛车上的东西可是引起了不少村民的注意,搬家置办家用不稀奇,可他车上那些东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好东西。

看看那些上好的布匹,再看看吴擎远和周哥儿身上穿的衣服,自从周哥儿被接出周家后,每次出门就没再穿过补丁的衣服了,全是上好的布料子,众人不禁暗暗咂舌,直道周哥儿这次真是走大运了。

新房子修是修好了,家具也打好了,不过还要晾两天才能搬进去住人,还得打搅林家几天。

“吴兄弟回来了,哎,阿默,你咋跟吴兄弟一起?不是说去摘果子了吗?”

回到林家的时候,林老根正和林家老二干完农活,坐在院子里休息,看见林阿默竟然跟吴擎远一块儿回来,不禁疑惑。

林阿默正心虚着哪儿敢说话,吴擎远帮他打掩护“林叔,我在路上碰到阿默,他不小心崴了脚.....”

“什么?脚崴了?怎么这么不小心,快把脚伸出来爹瞅瞅。”

林老根一听反应就大了,丢下手上的东西就跑了过来。

他当初就是去追跑路媳妇时候不小心崴了脚,没注意及时医治结果最后就成了跛子,听到崴脚两字就敏感。

“素绢,快去拿药酒。”

林老二也跟着吩咐自家婆娘,陈氏哎了一声就迅速跑进屋拿东西,院子里几个玩耍的小孩和林老妇也凑了过来,众人热热闹闹的把林阿默围在中间。

二房夫妻和林老根关系和谐,倒是真心关心,林老妇则是想看看到底严不严重,需不需要请大夫花银子。

这便,林老根拿到药酒,甭管林阿默怎么解释说自己没事儿了,就是固执的按着给他又擦了一遍药酒才作罢,他家阿默已经长得丑了,要是这脚再跟他一样跛了,那以后可就真没人娶了,毕竟小哥儿最大的优势就是干活啊。

“娘,刚才俺干活回来看见刘大娘家杀猪了,俺们去买个猪脚回来给俺家阿默吃行不?”

擦完药酒,确定没事儿,但林老根还是有些不放心,想朝他娘询问买个猪脚回来,以形补形嘛。

“啥?买猪脚?咱家哪儿有钱吃猪脚?想的倒是好,你咋不说给娘买两斤肉吃呢,脑子进水了一天到晚当个小哥是宝!”

林老妇向来不喜欢林老根这房的丑哥,吃猪脚比吃肉还贵,她哪里舍得,当即脸色就黑了下来。

“娘,你昨天不是才让弟妹去卖了一筐鸡蛋吗?前几天俺也给你银子了,咋就没钱买猪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