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要以身作则。”白清清瞪了玫瑰一眼。
作为血族里最古老的公爵,你能不能给你们血族长点儿脸?不要那么丢人?
“白巫,你就看着我们学,你怎么不说说你的名字怎么写?”玫瑰被怼的再厚的脸皮都撑不下去了,决定绝地反击。
巫文这么学,白巫你又好到哪里去?平时也没看你练习巫文什么啊。
她的名字?白清清还真没有写过自己的名字,之前每次用巫文传信都是单线联系的,根本不需要署名。所以她也没有写下自己的名字的机会。
白色,巫文里有这个名词,清清没有,但是有清水,清澈。白清清筛选了其中的清澈作为自己的名字。这样组合起来,她的名字是由两个名词组成,比玫瑰的名字长了一倍,也复杂了一倍。
“你名字这么长?”玫瑰睁眼瞎的看着这行巫文,难怪白巫不写字,原来是因为名字太长了。
“因为我有姓,所以要比你们的名字长一点,这一部分是我的姓,这才是我的名字。”白清清把巫文分开写,一边是白色,一边是清澈,分开和玫瑰解释。
“姓?”长夜的名字是最短,他盯着白清清名字的前半部分据说是姓的那个巫文。
“相当于一个前缀吧,比如说你一直叫我白巫,叫的就是我的姓,但是你以前叫我清清的话,叫的就是我的名字。”只是后来你都不怎么叫了。
如果有姓的话,名字就会变成很隐私的一部分。很少会被人提起,白清清刚刚都差点儿找不出来自己名字呢,最后才选了清澈这个最接近的名字。
“我以前叫你,清清吗?”这个称呼真的很久远久远了,长夜回忆了下,好像在记忆中有关名字的那一部分模糊遥远都看不清了。
“对啊,我们在草原上的时候。当初你可凶了,为了给长今弄到血骨,威胁了我们呢。不过你也挺好的,如果不是你帮忙吊打了毒虫部落,可能我早就已经死了。”草原上的事情可真是很久很久以前发生的了。
回忆是最会骗人的,明明当初刚刚来到沙漠,她又没吃又没穿,她却只记得沙漠里壮丽的景色,明明去草原是因为绿洲干涸,一路上毒虫环绕,仇敌遍布,她却只记得刚刚抵达草原的时候,那苍茫的绿色和丰富的食物。明明她是被抓到菏泽部落当人质的,她更有印象的却是美味的烤肉还有没有刺的大银鱼,味道真令人怀念。
“对不起。”如果早知道我们会变成这样,当初我一定会对你好一点。成为吸血鬼之后,过去的记忆还在,但是记忆里的感情却没有了,回忆起来就像是无关紧要的人枯燥贫乏的一生一样。
“没关系,人生何处不相逢。我们重新认识了很多次。”白清清伸手摸了摸长夜的脑袋,能够一路陪伴,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