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英很好养活,给她好菜好酒可口的点心哄着就成。
可惜她也不是为了个吃的东西会将其他事情全忘在脑后的。
“走啦走啦,咱们去瞧瞧小师弟去。”
林葳蕤偶尔也会这么犯二一把。
对林朝英而言,千万美食也比不上自己的两位弟子。
年关刚过,二人便一人一骑,策马扬鞭向着边关去了。
她们到的时候也巧,正是化名白明的白将军,在翻龙坡上与金军决一死战的时刻。
林葳蕤正愁怎么找个见面礼呢——她和林朝英一路行来,也不能次次都拿猴儿酒当礼物不是?
一杯茶换一壶酒,送西门吹雪这猴儿酒还算合算,但是送那老是换名字的家伙……林葳蕤还不想让他临了大战前还违反军纪呢。
她擦了擦拄在腰间的佩剑,这剑不是什么名匠打得,但是材料用的足,剑刀也锋利的紧,匠人打剑的技术也好,一口气砍个十几二十多号人也不会出现卷了刀的情况。
事实上,若是技术过关一些,别照着骨头砍下去,还是挺能多挣到好些使用年限的。
林葳蕤这剑用了一年,顺手极了。
西门吹雪不愿意与她比剑的原因——或者说厌弃她的原因,是她的剑每隔一段时间就得换一把,而且这剑还不起名字,每一次的款式都是一个样子,就是大街上找个技术好点的铁匠,花上十几两银子,就能得到的稍稍不那么烂大街一些的款式。
林葳蕤觉得剑就是称手的工具,好用就成,哪里来的那么多穷讲究?
你看林朝英腰间的那剑好吧?
李沧海师祖留下的佩剑,那叫一个从剑柄到剑尖都透着一股高端洋气冷艳的范儿,可那剑再牛,也照样在青楼后头的小院的墙上拄了四年。这种冷遇要是给西门吹雪听见了,他怕是能当场撂下狠话,从此拂袖而去再也不愿意和林朝英见上一面了。
万幸他不知道。
而且,西门吹雪自认已经见识到了林朝英那天然黑的特性,并且也极其清楚,林朝英她还是个彻头彻尾的徒弟控。
谁家的师父宠徒弟宠得会大半夜突然想到“这雪落在了梅花上,我家的徒弟起来见到梅花被雪压着了没得梅花看,天晓得要多失望”,就爬起来,拿着木片将那梅花上的雪全削了?
这边就有一个千百年来的头一份——什么叫做溺爱孩子?这还不叫做溺爱孩子,那什么还能算?
林葳蕤拔出了剑,林朝英心思一转,猜到了一个想法,便轻轻问了出来。
“宝宝啊……你要杀了那些金军吗?”
“擒贼先擒王。”
林葳蕤说了一句评书先生讲起《三国演义》系列时,一定会说的固定台词。
林朝英是个非常尽责的票友,她是《三国演义》的忠实粉丝。
自然,她也听过这句话。
“那……”
“我们去宰了那些将军去。”
自古军队营地有么一个习惯,住得帐子好坏是要看官职大小的。
为了防止出现杀错人的尴尬事情发生,林葳蕤和林朝英两个人乘着夜色,跑到最大的帐子里头去,师徒二人联手,多年的默契,让二人都不用说话也不用使眼色,就能凭着对方的剑招做出相应的变招。
两个人正好逮住了在帐中商议军情的一大票将领。
一个没放过,统统杀了。
为了防止有漏网之鱼,还将他们的头给割了下来。
林葳蕤还顺便将这些头码在了一起。
当年隋炀帝三征高丽,高丽将杀死的隋军的脑袋堆成了可怕的景观。
如今她这么做,也算是“有来无往非礼也?”
两国交战,对敌方心存怜悯便是断了己方的活路。
若是能在敌军一方留下能“止小儿夜啼”的恶名,那对一个将军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
林葳蕤心想,本朝四方的异族可真算是虎视眈眈,她武功极好,却不耐烦听人调令,若是真有心保家卫国,不如仗着武功好,杀他些将军来的痛快?
林葳蕤想的可轻松了:兵法大忌“阵前易帅”,只要他们敢过来,她就敢去杀。
可若是林葳蕤真有那唐传奇里的聂隐娘那千里之外飞剑取大帅帐中人头的本事,她也不用拉着自己的师父一起跳进坑里头去了。
等干完了这一件事,林葳蕤从衣袖中取出手帕,帕子的一角绣着的是繁茂的苍翠草木。用干净的帕子将自己的剑身上的血擦掉后,她再看看林朝英。
林朝英的剑质量极好,剑身上沾着的血迹也不会留下痕迹,血顺着剑身就滚落到了地上,一点残留的痕迹也没有。
林葳蕤一身黑衣,身上沾了鲜血却都不是她自个儿的,怛身上的那股血腥气却是冲鼻的很。她又是顶着一张能吓退稚龄小童的严肃表情大半夜看来,这分明就是手上握剑的黑无常。
而林朝英长得极美,容貌迤逦,一身自衣片尘不染,仿佛正是那九天玄女下了凡尘,可她右手上却倒提着一柄长剑,剑锋上没有血迹,可那王帅的帐中却向外散着一股血腥气。
这貌好若仙人的女子,却是那索命的白无常。
金军中信那黑自无常的人本不多,可这二位的故事却是人人从小就熟知的。
她二人衣着打扮台了这黑白无常的装束,众军士看着林朝英那浑不似凡人的相貌,又惊又惧,竟让这二人使出了轻功,空余下一帐子的尸体,就这么离开了。
凌波微步是一门又精妙又好看的轻功,用出来,便真如洛神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