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我想吃肉!(2 / 2)

可是,对不起阮阮,我选择了与‘留下你’背道而驰的那条路,我没收了你知道真相的权利,我是自私的男人,但上帝他看得到我,给你的,都是无私的。

推开你,让你痛一时,我痛一世;留下你,让你痛一世,我欢一世。

我的一生可能不会长,但我用剩余那一生的悲欢,换走你一世的痛,因为你的一世,比我的一世,长太多太多,要你痛一世,我做不到。

我今生做不到,下一世,我亦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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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下午三点半。

病房里的沙发又宽又长,因为有了母亲,它竟也成了可以熟睡的暖床。

霍朗枕着母亲的腿,别扭的抱着自己打着石膏的手臂,沉沉的睡去,因为她安好,因为有他有爱的人在等候,这一觉睡的不知有多好,似乎很多年,他都没这样好过。

你说,一个母亲,无论她假装过的多么快乐,可她怎么能做到对自己一手带大的小孩不牵肠挂肚。

他三岁和他三十岁,哪怕他三百岁,那也是她儿子,他在门口的小卖部,还是在遥远的中东中国,她都牵挂。

只是他还年轻,她们霍家几代人的奋斗,也就只剩下这么一个男孩儿,就算他是个奢靡的纨绔公子,这些财富也足够他挥霍一生。

她曾提议过,让霍朗回到美国来接手他的工作,霍朗给她的回答是,你这脑子如果还不趁着能用的时候多用一用,将来就是老年痴呆,反正你上班唯一要做的事情不就是把我李叔递过来的文件签个字,你着急退休,除非你嫁人。

于是她想,反正他们家不缺钱,他们家人终其一生操劳不过是换霍朗一生安好,那何不如让他去做他想做的事情。

霍朗是一个喜欢作为主宰的人,因为只有主宰者才能有权利决定所有人的去留,而不是连被被抛弃都只能选择默默承受。

作为一个主宰者,他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主宰自己的人生,从泽校,到恋爱,从放弃事业到救死扶伤。

有时霍朗母亲会想,他还年轻,年轻就是一切折腾的资本,何时何地都能重头再来,哪怕他是这三年喜欢这样,后三年喜欢那样,至少他还得到了精彩。如果霍朗喜欢当英雄,那她就愿意变成一只助力的手,把他推上巨人的肩头,从来不屑于参加各种晚宴的她,开始不停的奔走,为他结识那些身家雄厚的企业家,然后看他满足的带着那些物资飞往贫瘠的大地,硝烟弥漫的战场。

我的儿子,也不一定要是带领一个企业乘风破浪的领导者,那些运筹帷幄总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慢慢学会,可是进入善良这所大学里,可能很多人,一生都无法毕业。

当然也有时候,霍朗母亲都在对着李秘书这样感叹,你看我们家,要钱有钱,要才有才,一家人长的都如花似玉,除了我爸妈和我哥稍稍有那么一点点短命,简直完美极了,你说对不对。

李秘书会一边帮她把她自己系的七扭八歪的鞋带系好,一边点点头说,可是了,太完美了。

然后她会继续骄傲的说,你看就咱么这家庭,我们霍朗没有整天给我磕个摇头丸三天两头的和小明星传个绯闻,没动不动的就酒驾撞死个人没给我开个聚众**的party,你说,我对孩子是不是教育有方,有大方!

李秘书继续为她唱颂歌,有方,有大方。

她说,我知足了,他要自己甘愿当个养猪的种土豆的,我也不管啦,他是大人了,如果养猪种地能让他快乐,我就给他买片牧场再买片农场。

每当这时,李秘书都会递给她一个他几十年如一日的绅士微笑,在他眼里,她多半的时间,都是一个没长大的女孩,而不是一个步入中年的女人。

他也万分的希望,她能一辈子当这样一个女孩,而不去做被时光和金钱摧残的没了天真的女人。

霍朗一觉醒来,已经是纽约的深夜,他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就是摸电话,想要打开阮阮,她那里现在是白天,可摸了半天,都没摸到,他抬手打算找他妈借个手机用用,却摸到一排肋骨。

瞬间清醒后猛的弹了起来,他错愕的看着他躺了不知多久的腿,居然是个男人的。

“祝小香?”

被霍朗这电光石火就瞬移了动作惊的直发愣的男人,是祝小香,他妈管他叫国际超级顶级殿堂级挫骨扬灰级资深服装设计师,而霍朗管他,叫裁缝。

祝小香显然只会缝缝补补,是忘记了还是瞎了看不到现在的纽约也是冬天,别人至少还要穿一件长袖,他这一身衣不蔽体跟被轰炸过的碎步装是怎么回事?

然后他睡觉的时候明明是枕着那个嫁不出去的老女人的腿,怎么一醒来就变成一个还不如那个老女人好嫁的男人的腿。

“我妈呢?”

祝小香习惯性的翘着兰花指整理一下自己的领口,“在外面,偷吃炸鸡腿,还是炸鸡排之类的。”

“……,李秘书呢?”

“在帮忙看着不让你出去制止她吃炸鸡腿还是炸鸡排之类的。”

“你在这干什么!”

“你妈的李秘书你的李叔叔我的舅舅说你回来了,胳膊还断了,我来看看你是怎么成杨过的,顺便看看你的雕。”

“我看你像雕。”

祝小香十分妩媚的朝他抛了个眉眼,“我怎么能像那么庞大没有美感的动物,我是一只猫,”他伸出沾满水钻的指甲,做了一个挠人的动作,又在自己的手背上故作姿态的舔了舔,“小野猫……”

这动作,让他想起了总是趴在自己打着石膏的手臂上洗脸的螃蟹,只是祝小香做起来,与螃蟹相比,美感是不缺少,多了一点点能引起人类胃部不适的东西,当然霍朗这么高尚有格调的人,他应该是认为‘人不如己意是自己无量,己不如人意是自己无德’的,那么兴趣不适祝小香恶心,只是他有德无量了,没准大家都很喜欢祝小香的调调,是他背常人道而行之了。

霍朗随意的将从裤腰里跑出来的衬衣塞了回去,冷冷的问,“谁让你当枕头的。”

“你妈。她说她腿酸了。”他这一口冷艳高贵的女王音,听的霍朗都不忍心直视他扁平的胸口。

“她腿酸了没有枕头吗?只要我回到美国你就阴魂不散吗?”

祝小香把枕头从他的后腰拿出来,无辜的说,“我拿来垫腰了,再说,人家这不叫阴魂不散,这叫如影随形。”

霍朗嗤之以鼻,开始到处翻自己的手机,最后在祝小香的手里发现了自己的沃图,劈手夺过来,“如果你能把你不把自己当外人的臭毛病改掉,明天你就嫁出去了。”

“为别人改掉自己的习惯那显得太没骨气没立场,我要找一个能包容我一切臭毛病的老公。”

霍朗手指在屏幕上来回按着,听到他的话突然似笑非笑的一抬眼,“凭什么?”

“凭我倾国倾城,才艺双馨。”

“对,凭你是一个好裁缝。”他揶揄完,嘲讽的一笑,刚想拨通阮阮的电话,可转念一想,她上班在公司,有晏维童瞳,在下班回家,有安燃螃蟹,她现在该得到的,不是他的惦记和叮嘱,而是想念。

作为一个一段感情的主宰者,他怎么能如此掉分,追着撵着给媳妇打电话,他必须给她留一个想念的空间,让她再见到自己的时候,彻底的明白何谓小别胜新婚,他也期待看到她眼角眉梢那种抑制不住的浅笑。

那就,从明天开始吧!

今天忍不住了。

他拨通阮阮的电话,刚要开口说话,就听巫阮阮接起电话对童晏维小声叮嘱道,“晏维晏维,我要吃茄子,和番茄炒蛋,还有香芹牛柳,要是牛肉没有了就吃宫保鸡丁吧,千万别忘记噢,我想吃肉!”

比他刚刚从祝小香的腿上弹起的速度还要电光火石,霍朗的嘴角立刻挂上了微笑,那总纯粹的不加掩饰的,带着迷恋的笑容,他插着口袋笑着在地上踱了两步,听她把那段话说完,安静下来,他才用那低沉华丽的嗓音,慵懒叫了一声,“宝贝儿……”

阮阮低声笑笑,“嗯?”

他笑容一收,脸色一变,“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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