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人送,将永远毫无意识留在人世.
孤苦伶仃,无依无靠.
碰到人送走还好,万一碰到直接把它打散的…
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虽然它有执念,但是那慈祥乐观的性格很快就会磨灭那些执念.
我知道这个心愿他完成不了了
我问它,你去吓到过他们吗?
他黯然神伤的说道.没有他们租住的房子外面有辟邪的.
而且他们身上也带有开光的东西.
我吓不到他们.
我不禁有点疑惑,但是随即便释怀了.
它是新魂,很容易被一些道具克制.
而且要现身也维持不了多久.
只是一会会,便会坚持不住.
这就是灵神的一些法则.
时间长之后执念消散,也不再受自己的意识控制.
成为飘魂.
很悲惨的结局…
我看着它黯淡的表情.心里顿时涌起一股正义感.
我说您还记得他们住的地方在哪里吗?我去帮你要回那对银手镯.
它说了个大概的地址.
就在他们以前家里附近的一个城中村里面的一栋楼里但是具体几楼它却说不清楚了.
但是它和我说了那两个小混混的样貌特征,
一个满头黄发,高高瘦瘦.耳朵上面满是耳钉.
另外一个比较正常,但是手臂上面有纹身.
有了这个特征,又有了大概位置.我想找个人应该不难.
我知道它的意识已经在慢慢消散了…
顶多七天,它除了能记得那对银手镯之外,
什么都会忘记掉.
因为它的那一丝执念,实在撑不起时间长时间的腐蚀.
我打定主意,明天就去找那两个小混混.
然后和它结束了这次交谈.
它继续回到那个模特人头的头发里,
我冲了个良,进入卧室开始睡觉.
当然我还是在书房的门上打了一道符,
不是因为我不相信它,而这仅仅只是一个习惯而已.
第二天一早起床,我心里挂念着这个事.
做完早课吃完早餐,
我就开车往那个地方驶去.
从番禺到黄埔一路疾驰,竟然只用了四十多分钟.
赶到那个村的时候,也才十点左右.
我想既然作为小混混,应该没那么早出门吧.
那是一栋五层的普通居民楼,楼下有门禁.
没有卡或者钥匙,我进不去.
好在是在大路边,
对面有个类似于德克士的店,
叫什么我忘记了.
在那里面能够直接看到小楼的大门.
我走了进去,找了个位置,随便点了点东西.